各系: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陕教贷办〔2013〕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口号、主题
征文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征文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二、征文要求
1.征文对象:征文活动主要面向我院国家助学政策受助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其他同学、老师和辅导员,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撰写相应征文。
2.文稿要求: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一般每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故事,内容真实,感情真挚,字数不超过2000字。
3.征文严禁抄袭且未公开发表,如发现抄袭或雷同将取消其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受助资格。
4.本次征文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三、报送要求
1.各系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获奖受助学生均必须参加此次活动,同时要广泛动员其他同学积极参与。每位参赛学生要填写征文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以“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为主题发布新浪微博,并@三位好友及官微。
2.各系对本系学生的参赛征文进行初评,每系重点向学校推荐10篇优秀征文。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纸质稿件同报名表以系为单位于11月10日前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稿件同报名表发送至sjyxszz@126.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典型评选+报送单位名称”,每篇征文统一命名为“系+学生姓名”,并在邮件中留下各报送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3.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四、评选表彰
1.学校评选推荐
学校组织评委对各系推荐的优秀征文进行评选表彰,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并遴选出优秀作品上报教育部参加评选。
2.教育部评审表彰
由征文评审委员会聘请专家,对各高校上报的征文作品进行评选表彰。活动期间,优秀文章将刊登在中国青年报和中青在线网站上,并由中青报官微、中青报大V等联合推广。
| 奖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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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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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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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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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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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奖获得者将受邀参与“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于2014年暑期出国学习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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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春励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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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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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励志奖获得者将获得在中国银行的实习机会,实习结束后由分行行长撰写实习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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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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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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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稿费外,还将获得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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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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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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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按要求、按时推进,保质保量的实施和落实。
2.各系要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评选为契机,精心组织实施,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大力开展学生感恩励志教育。
联系人:王成富 电话:029-81530077
学 生 处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