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为了做好我院2012—2013学年勤工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用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勤工助学岗位进行申报,并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于2012年10月15日前将《申请表》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行政楼401室);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勤工助学专项资金核定各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岗位数,如未向学生处申报岗位而私自用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由用工部门自行支付;
3、勤工助学的学生主要从事助教、教辅、助管等辅助性工作,不能代替校内职工的工作职能。
附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注:表格可到学生处网站下载。
学 生 处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