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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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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在校大学生申请贷款提交资料要求
2013-05-29 13:42  

1.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 https://sls.cdb.com.cn,完善个人及家庭所有基本信息,并在线提交今年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要求:导出的申请表所列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准确、详细,与个人在线系统录入信息一致。例如家庭住址一定要填至门牌号码、联系电话要能打通、QQ号码必须准确等。申请表由各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签字盖章】

2.《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省内)2份或《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省外)(2份)。审批表中所填2位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要求:见证人原则上为村长、村支书等贴近借款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掌握借款人家庭情况及人员流动情况,且本人不是流动的人员。年龄在2560岁之间、身体健康并有一定经济能力(父母是共同借款人不能担任见证人) ,见证人须在《审批表》见证人处签字,并留手机号码。两位见证人身份证最好复印在一张A4纸内,见证人复印件用笔注明“生源地助学贷款见证专用”。(省内在校生由乡镇民政部门和高校初审签字盖章,省外在校生由村组和乡镇民政部门签字盖章)。】

3.学生本人手写书面申请书(规格A4纸)可复印共2份。

4.贫困证明材料:⑴如低保证和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孤独证、烈士家庭证、优抚家庭证、残疾证、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单亲等证明(详见《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八贷”和“六不贷”的规定》。)⑵无上述材料需提供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并经县(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要求:三级章齐全,例如村委会、办事处民政工作站、县民政局。】

5.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父母双方或其它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要求: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必需在当年贷款合同期内有效;共同借款人年龄在2560岁之间;每个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必须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内。】

6.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7.上年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续贷款学生提供,须在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

8.高校未办理其他贷款”证明2份(只需外省在校大学生提供)。

9.个人诚信保证书(统一制式办理时由学生当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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