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6〕32号
各院(系):
按照学校《关于我校2016年中秋节放假的通知》(陕师院办〔2016〕35号)文件精神,学校于
9月
15日
至
9月
17日
放假3天。为切实做好中秋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物安全,让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和谐、愉快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好节假日期间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各院(系)也要安排好在校学生节假日期间的文化体育活动,特别是要关心节假日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和新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开心、温馨的中秋佳节。
二、严禁教师、班干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按学校、院系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若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应提前做好预案,安排教师带队,保证学生安全。
三、做好新生军训工作。按照学校安排,我校2016级新生中秋节不放假,正常开展军事训练,各院(系)要按照学校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新生军训工作。各院(系)领导要在不影响正常军事训练的前提下走访学生公寓、安排各种形式的新生慰问活动。
四、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各院(系)要按照学校要求,保证每天有一名学生系统工作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稳定安全。(各院系中秋节值班安排请于
9月
14日下午
17:00时报学工部教育管理科。)
五、要掌握学生假期大体流向和节后返校情况。院(系)要掌握留校、离校学生人数和假期离校学生去向;收假后做好节日收假的晚点名工作,并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统计;对未返校者,要及时联系、查明原因,确保学生安全、按时返回学校(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请于9月17日晚辅导员例会时交至404教育管理科)。
祝全体师生中秋节愉快!
党委学工部
2016
年9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