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
为了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评选表彰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活动的通知》精神(陕教生〔2012〕10号)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0—2011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朱选朝
副组长:郭升团 薛晓娟
成 员:栾高明 徐长林 相 艳 曾 凯 仵录让 何兆华 王昌龙 白建超 杨锡强 宋 刚 雷买利 赵新峰 周群英 王选琪 张宏岗 马 云 杨 泉 张建辉 屈军礼 石 璞 曹春红 李 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部。
办公室主任:郭升团
(二)各系(部)成立由党总支书记(部长)任组长的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小组,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评选范围
全院在职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以科学精神和正确的方法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有效促进学生健康向上人格养成和综合素质提高,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得到所带班级学生的广泛信赖;
(三)业绩突出。刻苦钻研学生工作理论,善于开创性工作,在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所带班级学风优良、生动活泼,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毕业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违纪率低,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四)作风优良。情系学生,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真心实意为学生排忧解难,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任职期间有一次年终考核为优秀,所带学生民主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评选名额
按照全院专职辅导员总数15%的比例评选院级优秀辅导员,并在其中推荐一名同志作为省级优秀辅导员候选人。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及材料提交:6月4日—6月11日,参评的辅导员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优秀辅导员申请表》,并附不超过3000字典型事迹材料;向系级评选小组提交个人材料,材料应包括任职期间撰写的论文材料、科研方面材料、个人获奖材料等。
(二)系部评选:6月12日—14日,系(部)级评选小组组织对本系参评辅导员进行学生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学生为辅导员所带班级的50名学生;组织召开评选小组会议,根据评选条件、学生民主测评结果、辅导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及个人材料研究本系优秀辅导员候选人选;于6月15日前将推荐结果、学生测评材料及推荐人选个人材料上报学工部教育管理科。
(三)学院评选:6月15日—18日,学工部依据评选条件,对各系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召开院级评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院级优秀辅导员人选及省级优秀辅导员推荐人选。学院评选以打分的形式进行,根据候选人述职(8分钟)、学生民主测评结果、个人材料等三个方面情况进行打分,总分排名前4者当选。
(四)公示:6月19日—6月25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会研究审批。
(五)表彰:审批通过后,授予“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评选优秀辅导员是加强我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措施之一,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有力抓手,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优秀辅导员申请表》
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评议表》
中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