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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级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的通知
2020-10-08 16:23  

                                 陕师院学函[2020]43

 

各二级学院: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了解2020级新生心理素质的基本状况及特点,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学工部决定对2020级新生开展心理测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0级新生(含专科、本科及专升本)

二、测评工具

症状自评量表(SCL-90)

大学生人格健康调查表(UPI)

三、测评方式

心理测评系统测评

四、具体安排

1.10月9日—10月18日,各学院集中组织学生关注陕师院心理中心公众号(须使用校园网),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工作动态”—“心理测评”,参与2020年秋季学期新生心理测评,完成两个量表的填测(公众号二维码及测评步骤见文末)。        

2.10月19日—10月23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将学生测评情况形成新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分析报告,并及时反馈信息到学院

五、工作要求

1.学院应高度重视此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建档工作,切实加强对学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

2.心理健康测评与建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保密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各学院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开展心理测评。

3.学院必须对与此项工作有关的测评数据保密,不得向外界公布、泄露有关内容;测评结果及反馈意见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统一存档管理,除学校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机构均不得接触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

4.测评结果不对参测学生的学籍、入党、奖惩和就业等产生影响。

      

关注心理中心公众号          点击“心理测评”进入测评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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