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3]26号
各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了解学生心理素质的基本状况及特点,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为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改进德育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2013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生办[2013]3号)要求,学院决定对2013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我院2013级全体新生
二、测评工具
对新生的心理测评使用“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信息表”、“症状自评量表(SCL-90)”、“人格健康量表”、“人际关系量表”、“情绪稳定量表”、“压力应对量表”和“霍兰德职业倾向量表”。
三、时间安排
1、11月8日14:30在行政楼第五会议室对全院新生辅导员进行心理健康档案材料建设的培训。
2、电脑测评时间:11月8日—11月17日(详见附件1)
纸质测评时间:11月18日—11月20日(详见附件2)
3、11月21日—12月15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将学生普测情况形成新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分析报告。
四、测评方法及说明
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五、工作要求
1、各系应高度重视此次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建档工作,切实加强对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新生心理健康意识,使新生积极配合测评工作人员做好此次心理健康测评工作。
2、心理健康测评与建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保密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各系要按照文件及培训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新生开展心理测评和填写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信息表。
3、测评前应向学生讲清测评目的,解除其思想顾虑,保证学生作答时心态平稳,以真实反映心理感受;提醒学生在作答时不要反复考虑,要选择自己第一印象感觉以及同真实情况最接近的答案。
4、电脑测评的5个量表集中测评时间约为1小时左右;纸质测评的2个量表测评时间约为1小时左右(学生须带2寸照片一张入场测评),测评结束后,按要求把资料交回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5、各系必须对与此项工作有关的测评数据保密,不得向外界公布、泄露有关内容;测评结果及反馈意见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统一存档管理,除学校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机构均不得接触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
6、测评结果不对参测学生的学籍、入党、奖惩和就业等产生影响。
联系人:李 菁 电话:029-81530080
学 工 部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