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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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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处)机构工作职责
2012-11-21 14:49  

检查监督部门工作及岗位职责执行情况。

三、组织全院学生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评价,及时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分析了解学生工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指导和帮助各系(部)开展学生工作,认真研究学生工作特点和规律,探讨学生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  

五、遵守财务制度,管理并使用好学工部(处)职权范围内的各项经费。

六、负责学工部(处)的人员调动,考察和业务培训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七、负责向院党委、行政报告学生工作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部(处)长(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一、负责团委全面工作,根据院党委、团省委的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负责学生违纪处分审核,全院学生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学工网站建设工作。

三、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学生及学院第一线的意见,对分管科室业务进行认真总结,提出建议,不断改革和完善学生管理工作方法,当好处长的参谋;

四、负责召开团委主要会议,传达学院党委及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及时向院党委、上级团委汇报情况并请示工作,对下级团组织、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进行指导。

五、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及时了解团员的思想状况和基层组织情况,对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时解决,做好团员青年的稳定工作,并注重总结推广经验。

六、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寓教于乐。

七、指导全院学生的社会实践、第二课堂活动,负责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总结交流,不断提高活动的综合效益。

八、做好院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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