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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兵役学生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需交材料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4日 08:26     浏览次数:[]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征入伍通知书》(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

2、本人毕业证复印件1份;

3、审核盖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财科教〔2019〕19号附表)(表格为一页,A4纸正反两面打印)原件1份。

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校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征入伍通知书》(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

2、本人学生证复印件1份;

3审核盖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财科教〔2019〕19号附表)(表格为一页,A4纸正反两面打印)原件1份。

三、退役复学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1份;

2、本人重新入学的学生证复印件1份;

3、审核盖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财科教〔2019〕19号附表)(表格为一页,A4纸打印)原件1份。

四、注意事项:

1、在校生入伍后,补偿按照已修完学年计算,未修完学年不计入补偿范围。

2、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不发现金。

3、应在每年10月底前将申请材料(已盖完所有印章)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德勤楼401室),过期后需要等到第二年补报。

每年学费补偿款的批复和下达约需1年时间,请耐心等待,补偿款到位后学校会及时通知学生或家长。联系电话:029-81530077。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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