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7〕11号
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职业化发展,提升辅导员工作科学化水平,按照省委高教工委《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17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的通知》(陕高教生办〔2017〕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及选题
本次课题研究要围绕全国思政工作会议对辅导员工作的新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彰显时代特征,具有原创性、探索性和基础性的研究;要针对我校辅导员工作和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应用性研究。可参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研究选题指南》(见附件1)选题,也可立足工作实际自拟题目,宜实宜小,切忌空泛。
二、课题申报及管理
(一)2017年4月7日前,各院(系)选报1项研究课题参加学校评审,并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一式5份(含电子版)报送学工部教育管理科(地址:行政办公楼404室,电话:029—81530078)。各院(系)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做好课题论证,确保申报质量。
(二)课题主持人为实际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专职辅导员、学工部工作人员、团委工作人员、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团组织负责人等,申请重点课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重点课题可同时参评一般课题。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组织者、指导者和研究者,主持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参与1个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意见,经学校审核后正式立项公布。对批准立项的课题,学校将给予重点课题一定经费资助,确保课题研究按时保质完成。本次共评审校级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经费自筹)。
三、要求
(一)课题研究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
(二)课题成果最终呈现形式原则上为调查研究报告、决策建议和论文(著作)等,成果要反映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的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
党委学工部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