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7〕10号
各院(系):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根据省委高教工委《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申报2017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的通知》(陕高教生〔2017〕4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
辅导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分为辅导员课程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大类。
1.辅导员课程是指辅导员讲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包括党课、团课以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等在全校开设的必修课或选修课程。
2.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是指辅导员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开展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育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学业指导与职业生涯规划、紧急事件处理、资助育人、主题班会等。
(二)项目要求
1.围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凸显时代特征和地区、学校特色,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实际生活,致力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主题突出,成效显著。
2.富有针对性、实效性,形成了一定的典型性经验、固定的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3.辅导员课程应有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大纲等完整的课程系统资源,内容丰富,实用性强;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课堂讲授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形式多样、生动形象,吸引力、感染力强。
4.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为已持续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工作项目,也可为2017年以来新近开展或计划开展、可供培育的新项目,体现系统性、科学性、创新性和长效性。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对象
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和学工部、团委等相关学生工作干部。可以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
(二)申报数量
每个院(系)原则上限报1项。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1)。要求所列荣誉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各院(系)党总支请填写150字左右的详细推荐意见。
2.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3.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辅导员课程应提供1-2节课程视频,每节课视频时长在20分钟以内,大小要求不超过150M。项目图片提供不超过5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其他辅助资料不超过2种。
(四)申报要求
申报表、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版需经院(系)党总支核实,并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所有材料电子版需刻制成光盘,和纸质版申报材料一起,报送至学工部教育管理科。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与管理
(一)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质量、宁缺毋滥,对各院(系)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2个重点项目、一定数量的一般项目,并给予重点项目一定的经费资助。
(二)每个入选项目培育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负责人须按申报书的设计内容及下一步推进计划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每年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理论和实践情况形成报告,经所在党总支审核后,报学工部。两年项目培育建设期满须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三)学工部对入选项目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将组织专家通过评估项目报告、现场考察等方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通过审核的项目将统一办理相关结项手续,项目若出现违反学术道德或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或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将予以撤项。
(四)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辅导员精品项目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辅导员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平时的工作实践中注重辅导员精品项目的培育以及学生管理工作支撑材料的收集和归档。
附件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精品项目申报表
党委学工部
2017年3月27日